程序法是指为了实现实体权利和义务而制定的关于程序方面的法律。它包括一系列的法律和规定,旨在确保权利和职权得以实现或行使,义务和责任得以履行。程序法包括以下几类: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包括起诉、受理、审理、判决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规则。
刑事诉讼法:规范了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等一系列程序,明确公检法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力和职责,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以及被害人的权利。
行政诉讼法: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进行诉讼的程序依据,规范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诉讼程序等内容。
行政程序法:规定了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程序,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
立法程序法:规定了国家立法活动的程序,包括法律的制定、修改、废止等。
选举规则:规定了选举活动中的程序,如选举的程序、规则等。
议事规则:规定了立法、行政、司法等机关在议事活动中的程序,如会议程序、决策程序等。
仲裁法:规定了仲裁活动的程序,包括仲裁的申请、受理、审理、裁决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规则。
行政复议法:规定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进行行政复议的程序。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了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程序,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和仲裁程序。
综上所述,程序法是一个大概念,既包括诉讼程序法,也包括非诉讼程序法,具体涵盖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行政复议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程序法是正确实施实体法的保障,审判活动则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综合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