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夫妻分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分居的原因必须是夫妻感情不和,而不是其他如工作、学习、照顾子女等原因。
夫妻双方必须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即使双方仍住在同一屋檐下,但如果已经分房且互不相干,这种情况如果持续满两年,也可以认定为分居。
分居期间,夫妻双方不再履行夫妻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
分居的时间必须是连续满两年,而不是累计满两年。如果中途有和好的情况或共同居住的情况,分居时间需要重新计算。
分居的双方必须是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
需要注意的是,因工作、学习、照顾子女等原因出现的不共同居住的情况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此外,即使夫妻双方长期异地居住,但如果他们之间仍有情感联系和夫妻间的责任,这种分离也不构成法律上的分居。只有当异地居住的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并且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双方已处于感情破裂状态且不再履行夫妻义务时,这种分居状态才能被法律所认可。
综上所述,分居是一种法律行为,需要满足一定的时间和情感条件,并且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一方希望以此为由提出离婚,需要收集相关证据来证明分居满两年且感情不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