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记者 孙靓 仇晶 济南报道
近日,山东省出台《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21条具体措施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这一新政的出台,标志着山东省在优化监管方式、减轻企业负担方面迈出重要一步。
在实施清单管理、统一检查标准方面,山东省明确提出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管理制度。省司法厅将牵头梳理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形成全省统一的清单,并于2025年4月底前由省级行政执法机关在政府网站发布,确保“清单之外无检查”。同时,通过推行“一张表单”制度和企业“一业一册”行政指导清单,让检查行为更加透明、规范。这一举措使企业能够清晰了解检查内容和标准,从而提前做好合规准备。不仅减少了行政检查的随意性,也为企业营造了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
在检查程序方面,山东省将建设全省涉企行政检查“一张网”,实现“事前备案、计划匹配、扫码入企、全程留痕、事后评价”的全流程数字化管理。《实施意见》还明确规定两人执法、亮证执法等要求,确保检查过程规范透明。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意见》大力推行“综合查一次”改革,探索“非现场监管”模式,严禁以“第三方服务”名义变相检查,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山东财经大学中国经济研究院教授董彦岭在接受海报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出台的21条措施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是政府为企业提供哪些服务,另一方面,政府在实施有效监管的同时,也要尽量减少企业所付出的行政监管成本。他指出,政策的透明化、规范化和精简化,为企业与检查机构创造了更平等、更透明的互动环境。同时,通过精简检查事项,企业能够更清晰地了解检查要求,从而在日常运营中做到合规,减少因检查带来的不确定性。董彦岭还强调,《实施意见》的实施将有助于降低企业的监管负担,为山东的区域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提升企业在国内外竞争中的优势。
然而,《实施意见》在实际操作中也可能面临一些挑战。董彦岭认为,长期形成的行政检查惯性是首要难题,如何打破旧有模式、实现部门间的协同与精简是关键。此外,在减少检查频次的同时,如何确保监管的科学性和精准性,避免出现盲区,也需要借助智能化、线上化手段加以解决。
董彦岭认为,企业应树立合规意识,对照检查清单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日常运营符合规范。政府则需积极适应新形势,主动简化流程,加强督查和跟踪,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并通过典型案例警示,推动政策真正落地生根。此次山东出台的21条措施,不仅是对涉企行政检查行为的全面规范,更是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相信在未来,随着《实施意见》的实施和深入推进,山东的营商环境会更加宽松、透明,给企业更多的生长空间。同时吸引越来越多的企业在齐鲁大地落地生根,引领区域经济更好发展。